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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发布,推动完善数字治理、践行多边主义 2024-11-25 文章来源:服贸会

11月2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呼吁各国秉持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原则,平衡数字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进步与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同时实现各国合法政策目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王京涛在当日下午举行的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主论坛上表示,《倡议》明确了促进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立场主张,展现了中国统筹发展安全、完善数字治理、践行多边主义的决心。

2024年服贸会于9月12日—16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和首钢园区举办。本届服贸会期间举办的“服务贸易发展论坛”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表示,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为核心的数字技术革命促进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贸易迅猛发展。与此同时,在多边、双边和区域层面,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正在加快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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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王一鸣就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谈了四点建议:

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快建立数字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的基础制度,完善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框架。进一步放宽数字服务市场外资准入,探索实施数字贸易“负面清单”与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在保证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为发展数字贸易营造更为便利的环境。

二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以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契机,推动数字贸易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同国际高标准规则对接。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实施更高水平开放措施,打造数字贸易开放新高地。探索建立“数字贸易港”,推动建立“数字自由贸易区”,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

三是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对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鼓励数字智能技术与金融、保险、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专业服务、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型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提高数字知识产权服务、软件、算法、算力等新型数字服务比重,提升数字贸易价值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四是持续扩大数字贸易合作“朋友圈”。积极参与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就电子支付、电信服务、ICT产品等议题达成共识。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和区域组织国际规则制定。高水平履行《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电子商务规制,推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推动已商签的数字贸易条款按照高标准规制进一步升级。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对话与合作,加快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电子商务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