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实施“新规” 2019-02-11 文章来源:
1月25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修订的《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制度》自2019年1月起实施,有效期3年。
商务部在关于印发《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的函中强调,《统计制度》的修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完善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服务外包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大变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外包现已发展成为企业技术升级、合作共赢、提升价值的生产性服务新业态,是把握新工业革命机遇,抢占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建设贸易强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
在此背景下,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商务部对2015年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据了解,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包括完善服务外包的定义、修订服务外包业务分类以及调整报表填报时间和报送期别、调整调查范围并增加统计指标、完善报表填报内容、简化报表填报内容。
服务外包不仅是为发包方节约成本、提升效率、开拓市场的经济活动,更发展成为协助发包方完成技术升级、战略部署并创造价值的生产性经济活动。为体现这一变化,《统计制度》将服务外包的定义表述为:专业服务提供商根据企业、政府、社团等组织委托或授权,完成组织以契约方式定制的内部服务活动或服务流程,为组织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一种生产性经济活动。
对服务外包业务分类,《统计制度》也作了诸多调整:一是调整了信息技术外包(ITO)分类,如将“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与“软件技术服务”二者合并为“软件研发服务”归入“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服务”从“信息技术研发服务”中单列作为中类,“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也从“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中单列等。二是调整了业务流程外包(BPO)分类,如将“数据处理服务”并入“大数据服务”中,“法律流程外包”由知识流程外包(KPO)的“商务服务外包”调整到BPO的“内部管理服务”,将“客户服务”修订为“呼叫中心服务”等。三是调整KPO分类,如将“数据分析服务”与“数据处理服务”合并为“大数据服务”,将“技术服务外包”名称修订为“设计服务”,并将“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外包”修订为“文化创意服务”,与“服务设计服务”一并列入“设计服务”中类等。
《统计制度》还调整了服务外包调查范围并增加了统计指标。近年来,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拓展国际业务,通过并购在境外设立大量分支机构,直接在境外向客户交付服务,这部分业务无法反映在现行离岸合同和在岸合同统计中。为了解服务外包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发展情况,参照服务贸易外国附属机构(FATS)统计的思路,对服务外包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拥有50%以上的股权)为境外企业提供的服务外包合同进行统计,并在企业合同登记表中增设“境外合同”的指标。
商务部在发文中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理解服务外包产业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尽快组织有关政府部门服务外包业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深入企业介绍产业政策和统计工作要求,指导企业提高对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关注开展新模式、新业态的新兴服务外包企业,协调支持政策,指导它们尽快纳入统计。
此外,为了不断提高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商务部要求,服务外包企业要指派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按规定时限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国际认证、合同协议情况和执行情况信息,提高数据申报质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审核,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审核效率。同时,要加强统计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应用,全面准确反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