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报告:数字经济规模再创新高 2020-07-09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国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较快增长,各领域数字经济稳步推进,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其中北京、上海数字经济GDP占比已经超过50%。数字经济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数字经济各领域发展亮点频出。
专家指出,数字经济是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能够减少信息流动障碍,加速资源要素跨产业、跨区域合理流动。推动我国经济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不仅能够创造大量投资机会,有效拓展国内需求,还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期。
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
“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长15.6%,应该还是保持一个快速增长势头,这也反映了中国实体经济各个行业数字化转型正在逐步加快。”中国信通院副院长余晓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核心增长极之一。白皮书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14.2%提升至2019年的36.2%。
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已成为我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抓手。白皮书显示,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出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一产业名义增速6.8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二产业名义增速9.79个百分点,高出同期第三产业名义增速6.54个百分点。与2005年相比,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长12.7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0.6%;而同期GDP仅增长4.3倍,年复合增长率为12.6%;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增长2.2倍、3.4倍和5.9倍,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7%、11.1%和14.8%。由此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动力。
我国数字经济的地位更加突出。白皮书指出,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从2014年到2019年的6年时间,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始终保持在50%以上,2019年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7.7%,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力量。
数字经济各领域亮点频出
据中国信通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是2015年以来连续第六次发布数字经济研究成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白皮书的一大看点是,数字经济框架从“三化”扩展到“四化”。 在延续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白皮书将“三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扩展为“四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增加了对数据价值化、数字经济政策体系的研究梳理。从“四化”各个角度看,我国数字经济各领域发展亮点频出。
其一,数字产业化稳步增长。2019年,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规模达7.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2%,同比增长11.1%。数字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软件产业和互联网行业占比分别同比增长2.15个百分点和0.79个百分点,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占比小幅回落。
其二,产业数字化稳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由单点应用向连续协同演进,传统产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升,数据集成、平台赋能成为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关键。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产业数字化加速增长,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其三,数字化治理稳步提升。基于大数据的决策支撑能力、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成效明显,规范有序、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协同共治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速形成。
其四,数据价值化加速推进。数据生产要素属性的提升,关系着经济增长的长期动力。随着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效应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新生产要素。
战略勾画数字经济发展蓝图
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对于经济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指出,基于数字技术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是对冲我国经济下行压力的稳定器,数字经济将开启新一轮经济周期,成为后疫情时期经济复苏的引擎。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白皮书从五个方面提出数字经济发展建议:一是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推进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实现传感、控制、管理、运营等多源数据一体化集成。二是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强企业数字化改造,引导实体经济企业加快生产装备的数字化升级。三是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占据创新制高点。四是强化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安全保障等法律法规。五是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加强各国数字经济领域政策协调,深度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合作等。
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王一鸣也提出了建议:一是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新基建关键技术研发、产业数字化转型等进行战略勾画,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与企业合作推动的数字化经济发展合力。二是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场主体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新基建,更好地对接市场的终端需求。三是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领域提前布局。四是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发挥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的提升。五是进行包容审慎的监管,监管机构不仅要关注数字平台的形成,更需要关注竞争机制是否有效、竞争秩序是否有序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六是解决数据产权的界定问题,对个人数据、政务数据以及商业数据进行分类界定和保护,建立安全、自由的数据流通环节,为培育数据市场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