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加快开放“稳”中求“进” 2020-07-08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2020年版负面清单中,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按照既定的开放时间表已全部取消,该类条目不再出现。这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步伐不停。2018年4月博鳌论坛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代表金融业宣布多项对外开放措施;2019年陆家嘴论坛期间,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代表中国证监会宣布9项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进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没有因此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此次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前全面放开,截至目前,已在瑞银、野村、摩根大通等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顺利落地。今年6月,证监会依法核准摩根大通期货为我国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这一系列的举动意味着,外资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在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上已与境内机构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在全面实现国民待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6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同意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改建为独资人身保险公司,名称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首家外商独资人身保险公司由此正式诞生。不难看出,中国经济巨大的市场空间和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依然是吸引外资最重要的因素,外资对在中国发展的前景充满信心。
“我坚信,扩大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既是优化市场生态、提升行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共同应对当前全球风险挑战的重要手段。我们真诚地欢迎境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来华投资。”易会满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充分借鉴全球最佳实践,充分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中国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结构特点,积极向前推动开放,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
易会满表示,对外资反映的技术层面的一些问题,包括交易结算制度、风险管理工具和交易习惯等,证监会将根据整个市场情况和发展阶段,充分考虑外资的诉求,逐步推进完善。“完善风险管理工具,丰富在岸和离岸的风险管理工具是中国证监会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要符合当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和特征,要建立配套的监管手段和风险管控能力。只有如此,这些风险管理工具的推出才会比较平稳。”
对于成熟资本市场来说,完善的多空机制对市场自动寻求平衡非常重要,中国今后的发展趋势肯定是要推出相关风险管理工具,但当前情况下,“稳”即是“进”。
据介绍,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多年来,中国证监会与美国证监会(SEC)、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保持积极沟通,其中不乏成功合作的案例。“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与美国监管同行的合作,认真履行跨境监管合作义务,按照国际组织的多边执法合作安排对外提供执法协助,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易会满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跨境监管合作,始终坚持开放合作态度。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职责。在跨境证券监管合作领域,中国将坚持尊重国际惯例、体现相互尊重、开展有效沟通、寻求互信共赢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