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扩大有效投资中更好地发挥外资作用 2020-04-15 文章来源:
专家圆桌--为扩大有效投资献策支招
王是业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研究员
刘向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卞永祖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排名不分先后)
如何在扩大有效投资中更好地发挥外资作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给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投资带来巨大冲击。在当前形势下,中国出于稳外资的需要,应如何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提升投资的有效性?哪些领域会成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在扩大有效投资中又该如何更好地发挥外资作用?本报记者特邀业内专家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王是业:进一步放宽外商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商用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的准入限制,逐步降低基础设施材料、装备、建设、投资、运营招投标采购的门槛,为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与境内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
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法律,允许外资作为投资方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后续运营,鼓励外资企业采用投建营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模式。
刘向东:在这一轮的扩大有效投资中,要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发挥利用外资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从当前形势看,我国一如既往地积极吸引和扩大利用外资,通过完善外商投资法等系列举措维护外商在华投资经营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他们参与中国国内经济事务的权利。为此,在此次扩大有效投资中,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要做到一视同仁,发挥外商在有效投资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特别是发挥他们在关键材料、中间零部件等方面的优质供应能力,确保新一轮投资形成高质量的实物资产。
当前,首要的是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外资企业特别是制造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外资企业高管及技术人员来华的便利性,引导其加快修复产业链和供应链,同时鼓励各地发挥积极主动作用,制定相应工作机制,创造便利条件,引导外资项目建设和落地,在国内疫情基本控制的情况下要着重发挥中国超大市场规模的强大磁吸力,吸引外资企业发挥其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公平招投标等方式积极参与到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中;同时鼓励支持引导地方推进引资结构调整升级,吸引外资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金融保险、现代服务等领域,支持外资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以此提高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卞永祖:更好地发挥外资的作用,首先要为他们提供公平的环境。外商投资法今年开始施行,要加大服务业、农业、采矿业和制造业等对外资的开放力度,执行好新版负面清单,减少外商进入的障碍。同时,也要让他们平等地适用中国国内的各项扶持政策,尤其是针对疫情出台的财税补助措施,保障他们公平竞争参与政府和大项目的采购,也鼓励他们在中国国内进行股票、债券的发行等融资活动。
其次,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重点保护他们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以及日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禁止利用行政手段转移技术的行为,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加大对这些行为的惩罚力度。
另外,优化外资企业的设立规范和流程,为他们在华合法经营提供更多政策、信息咨询,尽量将资料报送、信息变更等事项转移到网络上完成,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可以增加事项处理的透明度,提高外资企业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