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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力推油气贸易便利化 2020-04-14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者:刘昕

 4月1日,通过保税燃油加注“一口受理”平台,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业务员向杭州海关下属舟山海关申报了一票700吨保税燃油出库业务,从申报到审批通过不到10分钟。通过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这一创新改革措施,企业办理每票供油业务时间缩短了1/3,加油效率提升了20%。

  作为我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之一和唯一一个由陆域和海洋锚地组成的自贸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通过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特别是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大胆探索实践,已梳理形成83项制度创新成果。

  释放改革红利

  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配套组合和红利叠加,才能有效破解束缚创新的瓶颈,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3月25日,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通过杭州海关两仓联网监管系统向舟山海关申报将存储在大鼎石油保税仓库的2000吨5-7号燃料油转让给信力石油(舟山)有限公司。借助两仓联网监管应用系统进行登记备案后,这批处在保税监管状态下的油品即在保税仓库内完成了交易,后续将用于保税燃油加注。这样的便利得益于杭州海关去年推出的第四批监管创新举措之一“油品保税货物转让”。

  “供油企业无需再向境外采购保税油品,在家门口就能完成交易。”信力石油(舟山)有限公司总经理白永超表示,如果向境外采购油品,企业需要承担代理、运输等相关费用,而在保税仓库内采购,则极大降低了成本,也推动了油品贸易便利化。

  这一切与杭州口岸部门紧扣促进以油品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便利化形成的60多项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监管创新举措密不可分。继2018年“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等2项被国务院列入全国自贸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后,2019年又有“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等4项创新制度被国务院列入全国自贸区第五批改革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

  2019年,浙江自贸试验区油品贸易额达3201.8亿元,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达410.27万吨,占全国总量的30%以上,跃升为国内第一大加油港。

  助推保税燃油贸易增长

  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探索油品全产业链投资贸易便利化。根据财政、海关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要求,自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2月24日,杭州海关办理了浙江自贸试验区首票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由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船用低硫燃料油顺利卸入中华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后续用于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的加注。3月18日,全国首票享受出口退税的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业务在舟山办结。该项退税预计可为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减负约80亿元。

  为助推保税燃油贸易业务稳步增长,杭州口岸部门还融合运用“外锚地供油”“一船多供”等创新制度,大幅简化保税供油报关流程,平均每吨供油可节约运输成本150元;运用保税燃油加注“一口受理”平台、两仓联网监管系统等实时监控技术手段,实现了保税燃油加注一天内可完成全部供油流程,通关时效缩减2/3;开展保税燃料油期货仓单交割品直供业务,船供企业的期货舱单注销出库后,保税燃料油无需进入现货罐便可直接对外轮进行保税加注,为企业节省仓储成本每吨约30元,注油时间压缩10小时以上。

  当前,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更好地向船供油企业和燃料油生产企业提供帮扶措施,杭州海关运用“油库功能整合”创新支持举措,实现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功能合一,供油企业在供油时无需再将油品从出口监管仓库倒罐到保税仓库,在同一油罐内即可实现油品出口和保税供油,从而使供油效率提升,企业成本极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