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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商务咨询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4-03 文章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京商商服字〔2020〕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稳定商务咨询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品质,增强首都城市服务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关于促进商务咨询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曾青、付彧;联系电话:55579309、55579305)


关于促进商务咨询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本文中商务咨询服务业主要包括会计税务、法律、广告业、会议展览、企业总部管理、人力资源、旅行社和安全保护服务等行业,是首都“高精尖”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打造“北京服务”品牌的主要载体。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商务咨询服务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品质,增强首都城市服务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制定如下措施。

  一、抗疫情、稳经营

  1.缓解税费压力。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商务咨询服务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各区政府)减收2020年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会费;减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部分会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2.给予信贷支持。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商务咨询服务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全市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商务咨询服务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4.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接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如数交还。(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实施援企稳岗和促进就业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商务咨询服务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于享受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6.提升服务便利度。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等事项可进行网上申请。凡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可于疫情解除后30日内及时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变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件有效期到期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0日。对三年以内未发生广告违法行为的企业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的,试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补短板、提品质

  7.大力引进国际领先企业、知名品牌和优质项目。发挥专业服务机构有效链接全球优质资源优势,强化招商引资。分行业、分区域强化精准对接,积极引进商务咨询服务全球领先企业,强化市场化机制,促进以商招商,吸引一批优质国际机构、品牌和项目在京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提高会计服务国际竞争力。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含并购吸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其成员所),提升国际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2家以上分支机构,并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对进入全球前30名的分档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9.打造律师业务智能平台。推进市律师协会律师智能工作平台建设,加快与法院数据互通、律师网上立案、律师协同办案等功能运用,满足律师进行诉讼案件及非诉项目中全流程管理、协同办公、任务管理等需求,帮助律师快捷高效办理业务。加快平台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在线部署,提高律师事务所信息化水平和远程办公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0.构建商务咨询服务国际网络。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协助咨询行业兼并重组进行优势互补,提高自主品牌认知度。鼓励咨询企业提升能级,在北京地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支持咨询等行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并加入境外北京国际经贸发展服务中心网络,鼓励境外北京国际经贸发展服务中心拓展咨询业务,到2020年底力争建成45家境外北京国际经贸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提升广告业传播力。对标国际顶尖广告节,加大对北京国际广告节的资金支持力度,培育成为优秀广告创意设计、广告企业形象传播、广告设备展览展示的窗口和业界高水平对话平台。优化审批服务,对大型广告企业实施兼并、重组、股权激励办理登记注册时提供绿色通道。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将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促进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增强会展业影响力。探索建立对标国际标准的会展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协调推动新国展二三期项目加快进入建设周期,整体建成后有效展览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积极推动会展业相关单位结成北京线上展会发展联盟,整合行业要素资源,拓宽办展办会渠道,提升北京会展业综合竞争力。提升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力争参展参会国家和地区总数不少于100个,国际展商数量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着力推进旅游行业质量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旅行社和旅游团队管理,加强对导游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办好“第10届北京市导游技能大赛”,树立行业榜样,推进导游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在宣传国家形象、传播历史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展现北京风采中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4.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总部企业在京开展实体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鼓励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在京落地,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发展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业扩大开放为引领,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鼓励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等优质企业和机构在京落户,深化“服务包”机制,支持总部企业在京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促进安全保护模式多元化。对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北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告的预算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年的,或保安服务人数不低于60人的保安(安检、辅警)服务招标项目,执行保安服务公司招投标信息备案制。鼓励安保服务企业立足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建设,结合物联网与智能识别等技术探索智能化服务模式,推进安保服务现代化管理,由劳务型向科技型方向转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6.引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落实新时代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五年行动计划,聚焦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广告业和会议展览等领域,2020年引进培养15名国际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猎头机构依照有关人才选聘项目清单为用人单位选聘人才后,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为猎头服务费的50%,单笔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抓统筹、建机制

  17.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建立全市商务咨询服务促进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市区合力,建立定期调度、重点联系企业、监测信息共享和定期更新纳统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商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工作安排,督促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优化人才环境。为本市商务咨询服务发展急需或创新创业潜力较大的人才在人才引进、子女教育和医疗等方面开辟服务通道。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首都国际人才社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配合)

  19.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着眼引进增量和产业聚集,制定导向性政策,重点支持引进优质商务服务业增量,促进商务服务产业升级。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商务服务企业强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

  (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