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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外资需要再加力 2020-03-16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记者:李高超

3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在考察全国市场运行与流通发展服务平台、外贸外资协调机制时,对稳外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确定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

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之时,要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稳外资是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在发展中国家中则位居首位。2019年,中国全年实际利用外资9415亿元,比上年增长5.8%,规模再创新高。然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跨国投资持续低迷让中国吸收外资面临着不小的挑战。疫情的发生又给吸收外资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稳外资”就需要更多实招、妙招,需要下真功夫。

稳外资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

中国大量引进和利用外资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40多年来,外资在分享中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如今,中国要在较大基数的前提下,保持吸收利用外资规模稳定和质量的提升,就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一方面,中国需要继续降低外资准入的门槛;另一方面,中国需要对外资开放更多领域。只有把开放的大门敞得更开,才能迎来更多外资。

正是基于此种理由,中国在近年来连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所含事项,近7年5次修订负面清单,适用范围从自贸试验区拓展到全国,清单长度更是由190项大幅缩减为全国清单40项、自贸试验区清单37项。

来自商务部的消息是,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工作节奏,尽快按程序公布实施新版两个负面清单。

要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就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调研分析,既要保证开放力度不减,又要确保国内产业安全。这无疑需要更为踏实严谨的工作,也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稳外资需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

外资企业在华发展不仅需要市场机遇,更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中国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20年正式实施。这是近年来中国在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法律领域里最重要的举措,其目的就是要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因此,下一步,各地各部门需要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服务。一个外资项目,从洽谈、签约到落地、运营,每一步都少不了配套服务。要稳外资就需要在服务上下更多功夫,只有持续跟踪,才能精准施策,帮助解决各种困难。

在疫情还未结束前,有关部门则需要创新方式,主动靠前,让投资者在感受到中国市场巨大潜力的同时,也感受到中国营商环境的巨大吸引力。此外,各种开放平台需要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包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种开放试点在内的平台需要用好用足自身的特殊政策,为稳外资贡献力量。

稳外资需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外资进入中国,无论以何种方式设立企业,其都是中国企业,因此相关的支持政策也需要一视同仁。

当前,为帮助企业消除疫情影响,国家和地方推出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相关部门需要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做到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

同时,各地应发挥外资企业投诉机制作用,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并用好稳外资的专项政策,稳定外资企业信心。而对潜在的投资者,则应做好外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他们更好地认识中国、了解中国,从而增进合作机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对外开放。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要求,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稳住外资基本盘,各方还需持续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