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的公告 2020-03-08 文章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不动产登记大厅因人员聚集而可能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服务社会顺利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网上办理部分登记业务
1.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抵押首次登记和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应使用“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实行全程不见面办理;此抵押类业务暂不具备全程不见面办理条件的,通过网上预约后前往登记大厅办理。
2.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业务,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北京通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3.经纪机构成交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应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登记申请,通过交易、税务、登记网上预审后,按网上预约的相关要求前往大厅办理。
二、现场登记业务全部实行网上预约
1.对无法推迟或无法通过网上全程办理的登记业务或登记资料查询,均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预约后到不动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
2.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群众通过“北京通”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和地点办理登记业务。
三、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服务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在手机移动端通过“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APP或“北京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两种方式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群众在手机移动端通过“北京通”、“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APP或“北京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确需纸质证书的,可通过邮政EMS到付送达。
四、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各登记中心专设绿色通道服务,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行业和应急物资生产等相关企业的登记业务,采取“即刻办理、立等可取”的措施,最大限度为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帮助。
五、实行实名登记管理
为加强疫情监测,便于倒查溯源,严格落实办事人员实名登记,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您进出登记大厅时,请您配合大厅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登记大厅,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尽快离开。同时请您佩戴口罩和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凡出现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我们将谢绝进入登记大厅。
六、做好疫情防控服务
各登记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每日安排专人对登记大厅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设置专人对上岗员工和来访人员测量体温,要求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工作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上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实时予以调整。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恳请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给予谅解,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